
1、試驗原始資料是試驗部門工作記錄,是處理質量事故,仲裁質量糾紛的憑證,要求做到齊全(不丟失)、清晰(字跡工整不涂改)、準確(不錯記不漏記)、真實可靠(不編造、不虛報、不錯報)。
2、試驗檢測記錄、報告、臺帳等質量記錄,采用監理工程師或業主統一規定的格式,且一律采用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,字跡清晰,內容準確完整,試驗結果正確,評定結論明確。
3、所有試驗記錄項目不能有空白,沒有內容的填“無”或“-”。
4、試驗報告中的數字保留、修約等要與試驗規程的要求一致。
5、試驗記錄按表格設計要求填寫,簽字齊全后方可生效。試驗記錄更改時,更改人必須在表中備注處或更改內容附近處簽字或蓋更改人章。
6、試驗記錄要按試驗項目分類,統一編號,做到記錄、報告、臺帳三統一。
7、所有試驗資料中的計量單位,對原材料試驗結果的結論,一律按國家或部頒現行標準執行,否則結論無效。
8、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,質量記錄可供業主或第三方查閱。
9、試驗記錄由專人專柜保管,防止丟失、損壞、霉變。借閱或發出的報告等要進行登記。
10、所有試驗資料,待工程項目竣工,隨竣工資料一并存公司檔案室。http://www.456619.com